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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房贷险可按年交,保险公司称——— |
南京房贷险暂不按年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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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现代快报 作者:陈大军 发布日期:200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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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提前还贷潮涌、保险公司纷纷退出,银行为房贷险纠纷头痛时,在上海的外资银行和部分中资银行开始与中资保险公司合作开展按年交的房贷险。昨日,记者从南京数家保险公司获悉,南京人暂时还无缘按年付的房贷险。
据了解,太平洋财险上海分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合作推出的分期贷款,一套贷款额度50万元、贷款年限20年的公寓房,一次性支付保费为5315元,但如果改为分年支付,则市民在贷款时交纳的房贷险保费第一年只有500元,相当于一次性支付保费的十分之一左右,以后逐年递减。但问题来了,以上述为例,如果市民选择提前10年还贷,那么剩余的10年保费就要退保,而保险公司是按照贷款20年的保费额一次性给银行高额佣金的,岂不要损失剩余10年保费的佣金?
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南京分公司业务管理部经理金虹表示,两种方式都可以由保险公司、银行和市民共同来约定,但首先要有银行的合作,并且有银行代扣代缴的电脑程序做支持。从目前南京的情况来看,市民办理房贷险暂时不能实行按年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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