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调查咨询网 > 省内市场资讯 >南京办房产抵押登记有新去处 |
|
南京办房产抵押登记有新去处 |
|
|
来源:现代快报 作者:孙洁 发布日期:2005-1-7 |
|
记者昨日获悉,近日南京市房产局在位于太平北路51号的南京市公积金服务大厅开辟房产抵押登记窗口,即日起购房人即可到这里办理房产抵押手续。
办理商品房买卖(含按揭)抵押登记的,需要提供抵押申请表、主债合同(借款合同)、房地产抵押合同、抵押权人(贷款银行)授权委托书。手续办理期限是10个工作日。收费标准分别是:住宅房产交易手续费每平方米3元(转让方缴纳)、房产登记费80元、房屋测绘费每平方米1.6元;非住宅房产交易手续费转让双方各每平方米5元、房产登记费按宗收取、工业厂房和商住楼房屋测绘费每平方米2.2元。
二手房办理抵押登记的,购房人需要提供房地产他项权登记申请书、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借款合同(主债合同)、房地产抵押合同。手续办理期限是5个工作日。收费标准为:住宅房产登记费每套80元、测绘配图费20元;非住宅房产登记费按宗收取,测绘费20元。
|
|
|
|
|
|
|
推荐给朋友 |
保留 / 打印 |
有话告诉编辑 |
查看 / 发表评论 |
|
| |
|
|
| 站内搜索 |
|
本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江苏调查咨询网"的所有文字、图片稿件,版权均属南京惠思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和江苏调查咨询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江苏调查咨询网",并不得将稿件提供给任何第三方,违者本网将保留依法处理的权利。
② 本网未注明"来源:江苏调查咨询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版权均属原媒体和网站所有,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由于擅自更改稿件来源引起的纠纷,本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③ 本网转载其他媒体或作者的稿件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拥有其版权,若有关单位和作者个人认为本网转载的稿件有侵权之谦,请和我们联系,我们将在尽快将此稿件删除。 |
|